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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市茅箭區(qū)泗河段、茅塔河段河道綜合治理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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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16年1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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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市茅箭區(qū)泗河段、茅塔河段河道綜合治理工程為設計施工一體化,其工程地點在十堰市茅箭區(qū)泗河流域、茅塔河流域。
通過實施河道生態(tài)修復工程并配套景觀建設,實現(xiàn)“河暢、水清、岸綠、景美”的目標。
茅箭區(qū)泗河水質監(jiān)測斷面水質達到國務院批復的《丹江口庫區(qū)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“十二五”規(guī)劃》的要求,地表水達到Ⅲ類標準;
河岸及岸上景觀整體協(xié)調。河岸及岸上景觀具有抗洪、防洪能力,抗沖性較好,且不低于10年一遇防洪標準;
河道行洪能力達到50年一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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